神木房姐目前可能涉嫌的罪名? |
分类:诉讼交流 时间:(2013-02-06 11:37) 点击:1041 |
神木房姐可能涉嫌哪些罪名? 1、伪造公文印章罪,如果龚爱爱在申报身份证申报户口的时候,有伪造公文证件的行为,她就有可能构成伪造公文印章罪。在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的过程当中,如果龚爱爱给办理民警行贿或是送礼,那就构成了行贿罪。按照刑法规定,伪造、变造国家机关的公文、证件、印章的,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“房姐”事件回顾 2013年1月16日-21日 16日:网曝神木“房姐”龚爱爱两套身份,在京20多套房。 17日:龚爱爱最后一次公开露面。 21日:查出龚爱爱在陕西神木两套住房。 2013年1月22日-24日 22日:查出龚爱爱有四户口,其中一个在北京。北京警方调查。 23日:公安部关注。 24日:公安部成立调查组,龚爱爱在京房、车被查封,户口注销。北京警方对龚爱爱事件立案调查。 2013年1月25日-30日 25日:最高检挂牌督办房姐房妹事件。 27日:神木警方对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、印章罪立案。 30日:公安部通报陕西、山西、北京共7人被刑拘,含4名民警。 2013年1月31日-2月4日 1月31日:北京警方证实,截至目前龚爱爱在京拥有41套房产。 2月4日:经榆林市人大常委会许可,按程序依法对龚爱爱刑事拘留,在榆林市境内异地看押。 据新华社电记者从陕西省神木县了解到,当地警方已于1月27日对“房姐”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、印章罪进行了立案。2月4日,经榆林市、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,按程序依法对现仍身为神木县和榆林市人大代表的龚爱爱刑事拘留,在榆林市境内异地看押。 经相关部门调查,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神木农村商业银行)是在原神木县农村信用联社基础上,由自然人、县内农民、农村工商户、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发起的区域性股份金融机构,无国家资金和集体资金入股,属于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自我约束、自担风险的企业法人,龚爱爱本人系长期合同工,非国家公职人员,是单位聘用的副行长。2012年6月因要管理家族企业,龚爱爱向单位递交了辞呈,2013年1月2日,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批准其离职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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