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籍民工胡某诉济南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胜诉 |
分类:案例集锦 时间:(2012-11-26 02:31) 点击:562 |
四川籍来济务工人员胡某通过中介张某处得到代售房源,张某自称系房主的委托代理人,胡某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。并支付了房款40万元含定金5万元。张某收到购房款后,一直不为胡某办理过户手续,并试图加价,让胡某另支付10万元。无奈之下,胡某到济南电视台求助,希望能尽快办理过户手续或退回购房款。张某仍然拒不办理,并声称“自己并未得到房主的授权,是无权代理。并威胁胡某,告知自己是公安干警家属,在政法系统有人,打官司也打不赢”。电视台及其指定律师遇阻退出的情况下,胡某经街道办领导找到徐文平律师。徐文平律师了解案件全部情况后,为了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,徐律师不畏强权,毅然接受了胡某委托。接受委托后,徐律师认为本案证据匮乏,贸然起诉并无必胜把握。本案要胜诉,首先、应当取得张某是有权代理的证据。其次,就是进行财产保全,这也最关键一点。对被告财产的查封能保证胡某胜诉的情况下,能得到足额清偿,避免出现‘赢了官司输了钱’的局面。 案件办理两步走的思路确定后,胡某的案件势如破竹,频频告捷。徐律师想当事人所想、急当事人所急,顶住一切外来干扰和压力,据理力争。历时一年半,最终取得一、二审胜诉并顺利执行终结,为胡某挽回了40万元的损失。该案因为涉及外来务工人员维权,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。 办案体会:以当事人的利益为中心,案件无论大小,都要认真对待、一丝不苟。才能的到当事人的认可和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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